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一明确信号提振了参与公益慈善的企业和有公益慈善意愿企业家的信心。在闽南地区,尤其是晋江一带,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早已蔚然成风。这一风气的形成不仅与闽南一带经济发展休戚相关,还根植并脱胎于该地区源远流长的宗族慈善传统。撷取宗族慈善的合理成分并促进其现代转化,有利于凝聚慈善力量,助力发展乡村公共服务。
宗族慈善是乡村社会中的重要慈善力量,对于维护社区稳定有积极作用。宗族慈善在闽南地区是一种文化传统,也是当地社会共识,这与它多方位、灵活地介入当地教育、养老、医疗、扶贫、修路等实践密不可分。如在晋江市磁灶镇,宗族基金会承担着赡养老年人的大部分责任。宗族慈善灵活介入公共服务领域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重要作用。首先,宗族慈善以实践逻辑提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缩影,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国化在乡村聚落中的反映,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部分地区民众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朴素愿景。其次,宗族慈善盘活、整合了乡村的闲置资源,是对国家治理体系中乡村治理图景的有益补充。最后,宗族慈善在践行着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了探索中国式慈善之路的鲜活样例。
虽然宗族慈善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了多重作用,但不可否认,其发生、发展、运作和维系中处处体现着差序格局的社会心理。乡村宗族慈善的物质保障主要源于宗族内部成员或有血缘关联的华人华侨和民众,在组织形式上主要依托侨乡会、商会、老年会或宗族会。由此可见,宗族慈善通过共同体理念凝聚了必要的力量。这种通过共同体理念凝聚力量的途径,一定程度上可被用于凝聚乡村慈善力量。
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心理根基虽然支撑着宗族慈善的发展,但在乡村振兴之路上,宗族慈善也遭遇了一系列挑战、面临一定的困境。因此,宗族慈善应谋求现代化转型。
运作实践日渐式微。在城镇化过程中,部分宗族成员为谋求自身发展(如顺应子代教育需求),迁往临近城镇就业。这一新形势导致宗族慈善的实践日渐式微。宗族慈善的组织者一般为德高望重的年长男性,同时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敢于担当的品质、认可宗族理念、愿为宗族发展出钱出力等条件。当前留守宗族的男性年长者年龄越来越大,而其中一些人也与宗族内部关系较疏远,宗族慈善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另外,宗族慈善运营缺少系统规划,基本秉承“有事募集”的方式,加之人口迁移的影响,其活动日益减少,规模日渐萎缩。
经费来源日显疲软。宗族慈善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华人华侨、本土企业、经商人士。随着中国经济崛起,闽南地区经济日渐强大,华人华侨与故土居民之间的经济差距也在不断缩小。华人华侨捐赠往往出于故土情怀,捐赠者一般是老华侨,而新一代侨胞的故土情怀尚待培养,因此侨胞经费来源已有减少。晋江本土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自身规划等影响,自身经营困难,减少了捐赠数量。长期在外经商的人士也大多融入所在地环境,与祖厝之间的关系日渐疏远,与宗族的联结随着居住地的搬迁与居住时长的增加日益薄弱。如上市公司的高管在成长地企业就职时,向其成长地的捐赠金额高于向籍贯地的捐赠金额。所以,宗族慈善经费的三个来源在新形势下均有萎缩迹象,加之自带较强的排外性,进一步限制了渠道多样性。
现代观念不断挑战。宗族慈善的社会心理基础是宗族的“我们”“我族”观念,要求宗族成员具有强烈“根”的意识,并将个体发展与宗族命运紧密捆绑。但是,年轻一代依靠家族发展、繁衍或改变命运的需求已基本不存在。伴随着个人现代性的发展,宗族慈善的社会心理基础遭受了个体主义价值观的挑战。这种挑战既来自宗族组织者与继任者之间的观念差异,也来自基于“差序格局”形成的宗族观、家族观、地域观与现代公益的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之间的冲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宗族慈善须明确其在公共服务中的责任、作用与角色。
宗族慈善虽在宗族内部以亲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并以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由内及外的原则来确定和识别慈善对象,带有浓厚的邻里情结和家族情结,但其在乡村教育、养老和扶贫等领域具有明显作用。因此,宗族慈善的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是现代公益慈善无法完全替代的。所以,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引导其顺应新形势进行现代化转型,有效利用宗族慈善天然具有的乡土情怀,促使其健康规范发展并凝聚乡村慈善力量,挖掘它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多样化助推宗族慈善组织形式的转型。宗族慈善以“差序格局”为核心由内而外地向外推衍,在转型过程中需要逐步消弭这一原则并引入新鲜血液。当前宗族慈善仍然沿用族谱方式,与年轻一代人的理念不符,因此在宗族慈善中应该发展和吸纳年轻参与者,推动成员年轻化和多样化。华侨慈善在当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单纯的救济转向建构华侨社群与故土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应注重通过慈善平台展开互利共赢的经贸往来,使得侨群亦能从中受益。对于本土企业或经商人士,应通过邀请回乡等方式增进其与故土的联结,在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的同时,突出故园情怀。本地居住的常住人口,虽不属于宗族,但若其愿意捐赠亦应被纳入接受范围。以宗族慈善为助推力,增强当地民众的慈善意识和慈善热情。
消除刻板印象,加强宗族慈善与外界的联结。宗族慈善的运作方式,使得宗族成员对其有强烈的情感认同和地域认同,而宗族外部成员亦对其有强烈的情感排斥。这导致民众形成了较强的刻板印象,因此应建立宗族慈善与公益事业的联结,如在宗族慈善命名上不再以宗族所在祖厝命名,而代之以自然村命名。再如,施助范围不再严格限制在宗族成员之内,而应扩展到本地人口,再发展到与宗族有关联的外地人,这有助于突破宗族性的限制。总而言之,将宗族慈善嵌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将之常态化并视为一种公共生活来理解,有助于凝聚乡村慈善力量、推动公共服务的发展。
界定宗族慈善在现代慈善体系中的地位。宗族慈善是乡村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救助系统的有益补充,但不应夸大其作用的强度和力度。能够发展起宗族慈善的地区通常拥有一定经济实力,这些区域因经济较为发达,在基本兜底要求上也必然高于其他地区。相较而言,由政府提供的兜底服务通常需全盘考量,因此就会出现宗族慈善的兜底标准较高的情况。
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宗族慈善现代转型的契机以凝聚乡村慈善力量,为现代慈善提供文化根基和社会氛围。这就需要因势利导把宗族慈善营造的慈善责任转化为广泛被接受的社会责任,减少宗族慈善的地域限制,并将以族群认同为基础的宗族小慈善向以社会认同为基础的社会大慈善转化,从而将宗族慈善之举扩展为普遍性的地方公共事业。这对于完善当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稳定基层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在宗族慈善中应该处理好地方政府与宗族在公共服务中的关系与责任问题。地方政府应从决策者、参与者转变为支持者、监管者,并明确宗族慈善的位置和作用,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
以推动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为抓手,探讨宗族慈善的现代转型不仅有助于探索中国传统慈善与现代公益慈善之间的内在精神联结,还有助于思考如何将宗族慈善嵌入中国特色的慈善之路。这将有助于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的氛围,推动全民参与慈善的新格局,增进民生福祉,最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从而助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