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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政光景|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共同富裕统筹发展

2023-09-08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县域农业产业化是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多个县域的社会学调研,笔者发现,推进县域农业产业化和共同富裕协调发展,需要协调三对关系,三者层层递进,相互关联,也具有一定的共通性。

协调发展中产生三对关系

统筹农业产业化与共同富裕,需要协调三对关系,即主导农产品的规模与差异化优势的关系、农业产业化水平与原材料供应的关系、农业企业追求利润与农民增收致富的关系。三者分别从产品选择、区域统筹和目标差异上反映了农业产业化与共同富裕统筹发展的问题。

首先,在产品打造上,要协调主导农产品的规模和差异化优势。推进县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选择一种主导农产品集中发力、重点推进,选择过程重点考虑量与质两方面条件:一是该产品在县域内是否具有一定产业规模,二是该产品是否具备市场竞争的差异化优势。在量的方面,不具备一定产业规模的农产品难以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也无法对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形成带动作用。在质的方面,不具备差异化优势的农产品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但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地区同时满足量与质两方面条件的农产品种类较少。

其次,在区域统筹上,要协调县域原材料供应与产业化水平。县域农业产业化发展,与本地农产品原材料供应存在两种关联模式。第一种是区域强关联产业化模式,即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区域范围内的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该模式一般基于本地农产品种植或养殖优势形成,衍生出下游深加工产业链。第二种是区域弱关联产业化模式,即农业产业化的农产品主要来源于县域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初衷是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而在区域弱关联产业化的模式下,县域农业产业化与本地农产品生产可能脱节。


最后,在目标差异方面,要协调龙头企业营收与县域居民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由于农户受到技术和市场能力限制,农业产业化发展往往需要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带动。较为常见的方式是培育农业企业,带动就业和产业链的发展。但这一方式在实践中有时无法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主要是企业与农户未能达成互利共生关系,在农业企业发展的同时,资金少、规模小、分布散、抗风险能力弱的小散农户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被进一步削弱。在这种状况下,部分地区呈现出龙头企业发展迅速,但农民收入仍“原地踏步”的情况。

三对关系存在阶段性、关联性与同源性

调研发现,上述三对关系主要体现在县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且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关联和同源性。

三对关系存在阶段性特征。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初期,第一对关系较为凸显。在初期阶段,地方政府需要进行主导农产品的战略选择,因此会面临农产品量与质的衡量困难。在这一阶段,若不采取针对性手段,扩大优质农产品的种植或养殖规模,或不进行主导农产品的质量提升,产品的质和量很难兼得。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中后期,第二对关系较为凸显。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农产品需求量迅速上升,逐渐脱离县域农产品市场,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农产品供应,因此容易形成与本地的弱关联模式。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熟阶段,第三对关系较为凸显。农业企业集群发展成熟后,地方农产品的优势会通过企业稳定的供销渠道转化为利润优势,而小散农户则相对处于弱势,实现共同富裕的机会受限。

三对关系存在内在关联。县域主导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与市场份额,一定程度上决定该县是否能够形成区域强关联产业化模式。而农产品差异化优势则是农业产业化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大部分县域一般都优先选择具有差异化优势的产品作为其主导产业,这样容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而如果该产品在县域内不具备产量优势,则可能导致区域弱关联产业化模式,影响农户增收致富的效果。正是因为市场主体具有逐利性,其更倾向选择具有差异化优势的产品,因此如果县域农业产业化对企业存在依赖性,那么生产仍然会向“保质不保量”的产品倾斜,使得农民增收效果受限。

三对关系具有相同产生根源。主导农产品的规模既是构建稳定的产业链的需要,也是带动农业发展的需要,而差异化优势则是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区域关联模式更多是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而农业产业化发展则更多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结果。企业追求利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特征,而推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三对关系主要涉及农民、市场主体和地方政府三类主体,三对关系不协调的共同根源均是市场经济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的导向是市场主体获利与发展,而宏观调控的导向则是市场主体与农民利益的统筹、农业产业化与农业发展的统筹。

积极推进统筹发展

针对三对关系,本文分别从县域农产品打造、农业产业化区域统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视角,提出推进县域农业产业化与共同富裕统筹发展的建议。

一是注重县域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的打造,统筹好农产品的规模与质量。要推动农业产业化,主导农产品的规模与质量缺一不可,而获取高质量的农产品难度更大。农产品的高质量主要体现在品种、品质与品牌三个方面。优质农产品的培育,不仅需要适宜的自然条件,更需要持续的农业科技投入。同样,以优质农产品为基础的区域性品牌的塑造,也需要持续投入。显然,市场主体和农民缺乏动力或能力进行长期的农产品研发与品牌打造投入,因此地方政府应当主导这一过程。

二是丰富农业产业化的统筹机制,拓展区域农业产业化关联模式。笔者调研的大部分县都属于农业产业化区域弱关联模式,县域或只具有种植、养殖优势,或只具有区位、技术、人才等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单个县域的农业产业化统筹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应该适当打破县域内统筹的限制,发挥县域间利益协调与分配机制,形成县域间产业合作新模式。

三是推动多样化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优化市场主体与农民利益分配格局。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多个环节都需要市场主体的参与,而小散农户作为农业原材料的提供者也不可或缺。非农就业的增加使得农业生产的人力投入进一步减少,农民的农产品市场议价能力进一步削弱。通过推动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发展,可以有效控制农产品的种养殖规模与品质,组织化提升小散农户的市场议价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一步推动集体经济向农产品流通与深加工环节拓展,使农产品种养殖、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更多地流向当地农民,推进农村共同富裕进程。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